今天就是7月1日了,这些专用车政策新规已经开始执行了,这些新规不仅关系到专用车企和各经销商的发展方向,还涉及到用户的切身利益。下面就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第一、全国实施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在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政策如下:
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有: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的部分地区。
温馨提示:专用车企以及各地广大经销商们如果有国五库存车可以往这些尚未实施国六标准的区域进行销售,而如果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的用户想要购买国五车型时,需要询问用户所在地的车管所是否已实施国六、是否国五车型能正常上户等问题,避免造成用户不上户发生退车事件。另一方面专用车企也要抓紧对国六新车型的研发、申报、试验等的脚步,不仅给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也有助于抢占国六车型市场。
第二、武汉市和烟台市也要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于2020年5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违反相关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分类收运企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温馨提示:专用车企以及武汉、烟台等的经销商可以对垃圾分类的配套垃圾车进行推广宣传,例如餐厨式垃圾车、无泄漏自装卸式垃圾车、自卸式垃圾车、桶装垃圾运输车、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等垃圾收集转运车。同时作为垃圾车专用车企,要不断推陈出新,积极创新开发适合分类处理的设备和垃圾车。
第三、杭州地区的重型城市车辆确认实施国6a排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自7月1日起,杭州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应符合国6a排放标准。
温馨提示:国六b相对于国六a来说,对一氧化碳、非甲烷烃、氮氧化物以及PM细颗粒物的排放要求更加严格,而且从数据上看来严格了很多,国六a可以说是国六b的过渡,它并非真正的国六排放标准。而重型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且最大总质量为3.5吨以上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车型一般包括重型燃气城市车辆和重型柴油城市车辆等。所以各大专用车企以及各地经销商在销售的时候切勿销售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的,否则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以上就是7月份的专用车新规指南,如有需要请仔细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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