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实施。
通过这份标准的内容可以了解到,在食品冷链物流运输配送方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物联冷链委等单位共同起草了8个方面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应建立清洁卫生消毒记录制度,定期对运输工具清洁、消毒。运输工具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食品被污染。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增加对运输工具的厢体内外部、运输车辆驾驶室等的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
应根据食品的类型、特性、季节、运输距离等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同一运输工具运输不同食品及多点装卸时,应根据产品特性,做好分装、分离或分隔,并存放在符合食品储存温度要求的区域。
装货前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根据食品的运输温度对厢体进行预冷,并应在运输开始前达到食品运输需要的温度。
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实时连续监控,记录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0min,且应真实准确。
当运输设备温度超出设定范围时,应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和应急措施,并如实记录超温的范围和时间。
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应采取安全性措施,如铅封或加锁等。运输过程宜保持平稳,装卸时应行动迅速、轻拿轻放,并尽量减少车厢开门次数和时间。
配送前应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温度符合要求。
需冷冻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不应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应在0℃-10℃。
从这8条内容我们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在食品冷链运输方面,规范从运输工具、运输的整个过程、车辆的温度以及出现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都做出了规范,充分保障食品运输整个环节出现零失误。
阅读更多内容>>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鄂ICP备09001049号-79
鄂公网安备42130202000684号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