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当天,将有多个政策实施,包括:绿通预约、治超、限行等。
第一、拉绿通跑高速须先预约
前段时间出现的的绿通政策,根据交通部要求,2021年1月1日开始,拉绿通的车辆必须安装ETC车载装置,且需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才能够享受绿通免费通行政策。
要求显示: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第二、陕西治超新规:2021年起闯卡最高罚款3万
2020年7月30日,新的《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简称《条例》)经过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逃避治超检验或者扰乱治超检测秩序的,最高可罚款30000元!
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货物运输车辆改装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禁止擅自改变货物运输车辆的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载构件。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货运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北京7个区全面对轻型货车禁行、限行
北京市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朝阳区、通州区均发布了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将开始全面对轻型货车限行。
第四、济宁兖州区限制柴油货车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兖州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缓解道路交通压力,2021年1月1日起,兖州区这些区域限制柴油货车通行。
现通告如下:
1、城区限行区域:北环城路(不含)—西浦路(不含)—胜利路(含)—大禹南路(含)—扬州路(含)—九州路(含)—龙桥南路(含)—南护城河路(含)—酒仙桥南路(含)—泗河左堤顶路(含)—北环城路(不含)区域内,禁止柴油货车进入。
2、经相关部门确认为保障城区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的柴油货车必须达到国五(V)或国六(VI)及以上排放标准,经相关部门审核许可后方可进入限行区域。
第五、福建龙岩:开启货车违反禁令非现场执法工作
为加强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福建明确在龙岩市新罗坂寮、新罗铁山、永定古洋、上杭郭车、武平十方、长汀七里、连城文亨、漳平溪口等8个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开展货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不进站检测非现场执法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行经我市上述交通公安联合治超路段的各类货车(含个人、非营运、小型货车等,专项作业车辆除外)均应按交通指示标志进入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进行检测后,方可通行。
对货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不进站检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2项规定,处以警告或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违法代码:13441或13442)。
2、进站经技术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的规定,认定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告知,予以处罚。
第六、黑龙江调整货车过路费标准:五类变六类
2021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将进行调整,货车原五类车型标准拟调整为六类车型标准。
第七、北京汽油车国六排放实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的通告》,北京市将在继续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PN限值的实施要求进行调整,在北京市生产、进口的国六b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PN11限值实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调整为2021年1月1日。
第八、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在这个时间段购买新能源汽车,免交车辆购置税,这样就会省不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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