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从2021年1月1日重型车辆开始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在这特殊的时期,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河北省发布了新规定,提前实施有关重型车辆第六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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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的具体内容根据《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有关规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有关重型车辆第六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相应阶段(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国六a阶段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相应阶段(国六a阶段标准)要求。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按国家要求执行。本省内在用的车辆不受本通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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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7月1日轻卡然油机动车,包括洒水车、清洗车、抑尘车等专用环卫车型,已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规定重型车和专用车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在今年的7月1日开始实施。
 

相比国五标准,国六标准对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更加严格,国六标准的执行将对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而分阶段的实施将让广大车主、相关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过渡、适应,所以各汽车销售企业和经销商应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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