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事故处置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多部门联勤联动的过程,涉及消防、安检、质检、公安、环保、供电、供水、通讯、气象、环卫等多个部门。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安全、专业、环保的处置理念,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
在保障灭火救人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抢救受困人员,迅速控制灾害,防止事态扩大是灭火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
当现场情况不清楚时,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冒险蛮干;当现场情况基本清楚,无爆炸等次生灾害风险,灾情易于研判辨识时,需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果断下达指令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当燃烧物不清,现场情况不明时,参战力量要与现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有人被困,且有希望抢救受困人员生命时,指挥员应视情采取救人措施,并与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当燃烧物已知,无被困人员,有爆炸伤亡风险,指挥员应采取依托掩体外围抑爆控灾措施,必要时建议指挥部扩大警戒、疏散范围。
2、坚持统一领导科学决策的原则
石油化工事故救援现场的情况十分复杂和危险,要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集中调动多个部门、各方面的专业力量共同来完成。事故现场要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总指挥部和以消防队伍等处置力量为主的现场作战指挥部。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相关部门协调,现场作战指挥部负责作战方案和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要根据灭火救援预案和现场实际变化领导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准确判断灾情,科学决策指挥
3、坚持工艺先行,专业处置的原则
总指挥部、现场作战指挥部、各联动部门、事故单位与灭火救援队伍应保证实时信息互通,要牢固树立“工艺控制与消防处置相结合的理念”,在事故单位组织工艺技术、工程抢险处置的同时,灭火救援处置队伍及相关单位应根据灾情类别、事故处置的需求和总指挥部的要求展开行动,做好协同应对工作,提高灭火救援效率。
4、 坚持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原则
石油化工事故现场往往伴随着各类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危害和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等对环境造成的灾害衍生产物,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控制灾害等级和事故范围,灭火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对消防射水、泡沫等进行处理,对参与处置的人员、车辆及器材装备进行洗消,尽可能降低和降低对天气、土壤、水体的污染,严防发生环境污染的此生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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