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机动车专用发票出了一个新政策,就是机动车合格证与机动车发票需要一致性。
简单点儿来说,就是哪个专用车厂家出具车辆合桥证书,就需要哪个厂家来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合格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必须要与出具机动车发票的公司名称一致。这个说法就与环保一致性一样,意思是环保证书上所说的车辆配置清单与实际车辆的配置一致。
以前专用车发票代理销售公司也是可以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的,现在这一规定是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机动车发票低开或虚开的问题。
对于《办法》中的规定,希望各大专用车经销商及厂家仔细阅读,不要造成严重的后果。
阅读更多内容>>©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鄂ICP备09001049号-79
鄂公网安备42130202000684号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